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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更新时间:2022-04-22 14:43:08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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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81宗,予以许可80宗。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1度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81宗,予以许可80宗。(2)无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许可。

  2.(1)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1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3.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金额0元。

  2.(1)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3.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我局今年未发现需执行此项工作实施的情况。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我局无此项权责。

  五、行政征用实施情况说明

  我局无此项权责。

  六、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91次。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91次。(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0次。

  2.(1)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2021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

  3.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