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单位情况公示表
更新时间:2025-02-17 11:52:06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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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 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127号)的要求,结合实施《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指引》、《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指引(试行)》工作的实际,现对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单位予以公示。
分别为深圳市气象减灾学会、深圳市防雷协会、广东省气候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中心。
注:该名单每年动态更新,有效期两年。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