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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咨询

更新时间:2024-12-02 11:05:08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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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气规〔202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避免、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深圳市气象局制定了《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气象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