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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关于组织2025年度气象职称评审、考核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8-14 17:13:03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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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要求,深圳市气象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气象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执行《广东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印发<广东省气象部门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广东省气象部门气象专业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其中学历、资历条件如下(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注:见习期满考核由所在工作单位自行组织,申报材料提供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即可。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符合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使用气象人才评价申报评审系统申报,并按要求填写提供有关材料;符合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提供有关材料。上述材料请于8月18日前提交。

  (二)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所属人事部门应严格按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其中,中、高级职称材料将由深圳市气象局在申报系统下载后统一转发各单位。各单位确认申报人员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出具委托评审函,填写《2025年职称评审和认定汇总表》,于8月19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表、委托评审函提交至指定邮箱邮箱:szqxrenshi@mail.weather.sz.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深圳市气象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上报。

  (四)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将《评审表》《评审简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主要成果材料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初评推荐。深圳市气象局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对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将采取个人答辩的方式进行初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统一报送。深圳市气象局组织向广东省气象局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三、资格审查前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

  (一)委托评审函

  (二)《2025年职称评审和认定汇总表》

  (三)技术员及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

  (1)《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工作业绩成果、从事气象相关业务技术工作的证明材料

  (四)中、高级职称申报使用气象人才评价申报评审系统,并按要求填写提供有关材料。

  四、其他事宜

  (一)纸质材料准备。请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经过资格审查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609室,包括:1.委托评审函原件1份(盖公章);2.《2025年职称评审和认定汇总表》1份(盖公章);3.申报中、高级职称的《评审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2份;4.申报初级职称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2份。

  (二)岗位方向的选择。申报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适当的岗位方向。岗位方向分为天气预报、气候与气候变化、气象服务与应用气象、综合气象观测、气象信息技术、雷电防御等。

  (二)申报人需严格按照说明填写表格。对已通过但事后查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撤销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政策参考文件

  2.人才评审系统填报说明

  3.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

  4.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5.2025年职称评审和认定汇总表

深圳市气象局

2025年8月12日

(联系人:李媛,电话:8251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