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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19-01-07 11:46:56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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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深发〔2016〕14号)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和《深圳市2018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的工作任务,强化法治部门建设,健全规章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全力推进气象工作法治化发展,取得良好成效,行政执法和气象安全监管工作分别被中国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局通报表扬并推广。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气象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1.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制度体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工作,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397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经专家论证评审后提请市政府公布,并建立了相应的更新、管理和服务机制。认真宣贯新修订的《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形成具体落实措施报市政府审定,并会同市应急、三防、法制等部门研究实施衔接工作和推进《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修订的前期有关工作,以及衔接修订《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规定(试行)》、《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公众防御指(试行)》,确保各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依法运行。二是修订《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并落实运行机制,成员单位间信息互通、联合会商和共同监督,形成灾前检查、灾中联动、灾后完善的新模式。出台《深圳市气象局台风暴雨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操作指令》,细化落实全市台风暴雨防御应急响应气象部门职责,并修订《应对恶劣天气内部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做实各项服务措施,为市委市政府防灾决策指挥提供保障。完善“一级预警、两级监管、四级联动、对点服务、社会响应”的气象灾害防御协同化管理体系,线上气象台全面覆盖“10+1”个区,有效服务基层气象灾害治理,成为中美气象科技合作关注的亮点,美国气象代表团专程来深调研学习。

  2.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管理。一是认真做好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2018年部门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计划,围绕气象法律法规新规定和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加强气象社会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门户网站上开设规范性文件查询栏目,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下载。出台《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细化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的具体要求,并纳入规划“一张图”管理,主动与福田区委区政府沟通,服务城市发展大局的同时避免对气象探测的破坏,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准确性提供可靠保障。出台《深圳市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监管实施细则》,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规范防雷装置检测市场管理,为履行气象部门的雷电灾害防御组织管理职责提供支撑。按照市的部署要求,先后开展5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对妨碍公平竞争、生态环境保护、产权保护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营商环境改善有关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解读机制,通过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且关联阅读,增进全社会理解和执行。二是深化气象标准化工作。按照实施“标准+”战略的工作要求,开展年度标准制修订共3项,其中参与国家行业标准1项,制定深圳地方标准2项。加强对标准的宣贯,组织开展《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 第1部分:通则》等标准培训活动3场次,有效提高了标准实施成效。开展预警预报服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际认证,对气象预警预报服务全流程及管理机制进行规范。标准化港口气象服务模式,为招商局港口每年减少经济损失数千万元,被中国气象局、招商局集团向全省、全国和海外招商港口推广。

  (二)行政决策规范性有新提升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依法发布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1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每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如规范性文件《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举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公众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事先在门户网站发布听证公告、听证名单,事后公开听证报告,接受社会的全面监督。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就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等进行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提出意见、建议。

  2.提升行政运行规范化水平。一是根据上级有关管理新要求,结合中央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全局系统制定或修订党务、人事、财务、会议、议事规则、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23项,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行政运行,防范法律和廉政风险。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全年召开20次党组会和23次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局内外群众的意见,并通过法治管理岗、聘用律师审核和专家咨询等途径,对所议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党组会议坚持有市纪委派驻纪检四组成员和局纪委书记参加,开展过程监督。党组会议纪要和局长办公会重要纪要均抄送分管市领导和市纪委派驻纪检四组,重要情况及时在规定范围内通报。

  (三)气象社会管理成效有新突破

  1.全面准确行使气象管理职责。按照《深圳市规范全市行政权力事项及完善权责清单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气象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气象部门“十统一”事项目录和《深圳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全面梳理气象部门权责清单,共梳理8类4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做到同一职权事项数据同源、信息一致、动态调整,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

  2.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深圳90”改革任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两项行政审批办理时限缩减50%,并通过共享信息,精简3项申报材料,受到企业和市民的好评。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10项政务服务实现标准化、一网式、全流程网上办理,其中“气象科普活动”事项实现“秒办”,气象政务事项“即来即办”率达75%,“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事项纳入“30证合一”管理,2项中介服务进驻网上中介超市。

  3.全面规范气象行政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出台《深圳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深圳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方案》,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对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内容全面公开。全年立案4宗,合计处罚金额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8550元。执法数量和办案质量居全省前列,3次在全省气象部门相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北京雨田众合防雷设施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无资质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案”被中国气象局评为气象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出台《深圳市气象局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编制6类39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所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在作出决定前均需经过法制审核。同时,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减少任意处罚,根据气象法律法规新规定,修订《深圳市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对每项行政处罚的情节标准、金额进行细化规定。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编制少的情况下,建立兼职执法队伍,全部经市考核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持证执法人员的培训,全年举办2次专项执法知识培训,安排6名执法人员参加市听证员培训,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

  4.全面加强气象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对505家重点单位开展气象安全隐患排查,全年开展4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发现隐患单位15家,整改完成率100%。其中联合市安全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文体旅游局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气象灾害防御暨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2次,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检查20家单位,发现11家单位存在隐患,均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整改完成率达100%。全年未出现气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氛围有新举措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根据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制定《深圳市气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气象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一把手”亲自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处室、单位严格按计划开展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局办公室设立法务管理岗,加强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的内部法制审核,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公开招标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全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修订、法律文书等提供专业的审核意见,依托专业力量提高依法行政的支撑水平。

  2.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将宪法、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议等的重要内容,全年共开展4次学法活动。“一把手”带头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思想内容、宪法和气象法律法规等,并要求结合实际将“法”用于业务服务、管理工作中。认真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党组(扩大)会学习宣讲,在门户网站制作专栏,电梯橱窗张贴挂图,以及给全局干部发放《宪法》学习册子,大力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邀请法律专家、律师讲座授课,全年举行2次专题讲座,讲解气象工作依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3.加强气象法治科普宣传。一是通过门户网站、深圳天气微信公众号、深圳天气微博、APP等方式,不定期推送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灾害预警联动响应知识。利用深圳都市和公众频道播放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宣传科普片,宣传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二是深入各区、重点行业举办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培训40场,重点解读《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灾害防御知识,培训约6000人次,大大提高了基层防灾部门、敏感行业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依托市防雷协会,开展15场针对防雷主体责任单位相关人员、防雷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雷电灾害防御培训,超过1000人次,通过强化防雷减灾法规、标准的学习和掌握,规范防雷市场管理。三是利用科普服务大平台,开展31场“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走进气象,宣讲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工作部署,围绕“走在最前列,勇当尖兵”的要求,全面深化气象法治建设,力争有新的突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法规体系

  继续抓好《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等的贯彻落实工作,推进《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的修订有关准备工作,衔接完善气象防灾减灾防御措施。围绕城市公共安全要求,结合气候风险分析、灾情、防灾能力等因子,研究编制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南,为各级防灾部门提供科学防御指引,提升气象防灾管理能力。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四级协同管理平台,全面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围绕防灾减灾和民生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各类标准,为气象业务、服务、管理等规范运行提供支撑。

  (二)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全市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按期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适应法治新形势,紧抓发展机遇,进一步优化完善机构职能和岗位设置,依托新的机制体制聚集服务效能提升,推动气象事业再上新台阶。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权责事项标准化,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办理实效再提升30%。深化重点领域气象灾害减灾机制改革。实施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发布台风暴雨风险区划和动态调整重点防御单位,并强化服务和管理。以健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运行机制为抓手,加强与气象敏感重点行业部门的联动,营造重点突出、部门联合监管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

  (三)强化气象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

  加强气象领域安全监管力度,结合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情况,建立气象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依托信息化手段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全流程气象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联合市安全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文体旅游局等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完成487家重点单位的防雷设施隐患排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大气象行政处罚力度,重点对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无资质、超资质、弄虚作假的违法行进行处罚。

  (四)加强气象法治宣传教育

  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重点组织好《宪法》、《气象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等的学习,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气象事业的发展,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加强对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全社会对气象防灾减灾的认知度,为气象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深圳市气象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