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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气象标准实施应用研讨暨标准化试点经验交流会在深圳召开

更新时间:2015-04-27 00:00:00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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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2015年气象标准实施应用研讨暨标准化试点经验交流会在深圳市气象局召开,来自各个省市的50多名代表首先参观了深圳市气象局气象服务系统平台,听取了中国气象局主要直属单位和相关省市试点单位的工作汇报,然后就如何强化气象标准的实施应用和气象标准化工作如何适应气象工作“四个全面”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展开讨论和交流,并对《气象标准化改革方案》(初稿)提出建议。

  会上,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包正擎指出,此次会议旨在围绕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和全面加强气象部门党的建设四项重点任务,强化气象标准工作在气象现代化、气象改革和气象法治建设中的支撑地位和引领作用,交流气象标准化试点单位在实施应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研讨气象标准在实施应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探讨气象标准化改革内涵和措施,进一步提高气象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晰气象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方向。

  广东省气象局副局长邹建军表示深圳出台了地方标准4项,承担并完成了中国局国家级气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广东省在防雷减灾标准体系和风电场气象观测标准体系等方面先后牵头出台了国家标准两项,行业标准4项,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试点省、全面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和广东气象法治试点省建设的目标和期待相比差距甚大。今后一段时间,广东气象标准化建设要坚持“三原则”,即“有基础”、“可通用”、“补缺位”,要突出体现“三个有利于”的目标,即有利于发挥导向作用、有利于部门行业自律、有利于加强监管。要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加大经费投入,力争5-6年内构建9-15部地方气象标准,若干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化工作方面取得更好发展。

  深圳市气象局局长王延青表示将继续做好气象标准化相关工作,为气象行业标准化探索新路,并邀请在座的各位领导、专家在会议结束后到深圳市四大气象探测基地调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