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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23-01-13 10:49:58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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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深圳市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切实保障市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气象体制机制、科技业务和服务创新,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围绕气象服务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实效。

  (一)围绕气象服务,加强信息发布。2022年,深圳市气象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5条,政策法规及解读10条,规划计划3条,统计数据2条,资金信息10条,工作动态81条,人事信息5条。门户网站2022年1-12月浏览量累计达13,323,072次,网站独立IP访问总量:3,577,063个。一是注重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重点解读好政策背景、政策依据、目标任务、惠民利民举措及新旧政策差异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内容,2022年共计发布政策法规文件4篇,解读文章6篇,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的解读率达100%,解读形式采取了图说、视频等多样化的形式。二是依托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2022年,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了精细到街道的灾害预警和疫情精准防控靶向发布,今年共发布1046批次,累计覆盖11.4亿人次,其中自然灾害类等发布29次,共发送5.08亿人次;配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高频次向市民发布核酸检测、赋“黄码”、来深人员登记备案等提醒短信,期间共发送1017批次,累计6.32亿条。三是加强公众互动交流,2022年共计开展4次民意征集,3次在线直播访谈,召开了3场新闻发布会,得到各方面的好评,气象服务公众满意率持续十年全省第一。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一是根据国家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省、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要求,2022年完成了对网站改版升级,完善了网站信息主动推送功能,优化了网站各气象相关地图服务产品,增设了实景天气视频和动图展示栏目,完成了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提升了平台老年人服务体验。二是对移动端中文页面进行了改造,优化了移动端服务内容,提升了移动端网站设备兼容性。三是持续打造的“深圳天气”微博、微信、客户端(“两微一端”)和抖音气象新媒体服务平台获得极高的社会认可,服务人数众多,服务量巨大。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天气”拥有新浪微博粉丝212.4万,微信公众号粉丝233.9万,全年共发布9904条微博,阅读总数超14.5亿次,转评赞总量140万,微信服务号发送图文67篇,总阅读量达1077万次。“深圳天气”微信号覆盖多部门、多渠道、多平台,打通内容发布体系,与全市各大权威公众号建立信息发布联动机制,建设集约化气象产品业务流程,形成以深圳天气自媒体为基础,实现服务信息自己发、媒体同步转、部门协同发的高效工作机制,有效提高气象发布的覆盖率和信息触达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1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1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1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深圳市气象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在优化政策精准推送,提高平台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过程中也存在创新服务不足和部分信息内容表述有误等问题。

  2023年,深圳市气象局将主要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新技术结合部门工作加强创新服务内容探索;二是加强信息内容规范性准确性审核排查,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同时根据国家、省、市政府要求,切实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公开、信息查询和业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