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液氧站是第几类防雷建筑物,是否需要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更新时间:2026-01-19 10:33:16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新建液氧罐通常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计,具体看设计图纸;依据:《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第四条第1款,液氧罐属易燃易爆场所,须经气象主管机构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