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单位情况公示表
更新时间:2022-12-19 10:12:16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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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和《广东省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 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127号)的要求,结合实施《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指引》、《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指引(试行)》工作的实际,现对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单位予以公示。
分别为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中心、广东省气候中心、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中心、中山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广东普天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注:该名单每年动态更新,有效期两年。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