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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20年气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6-15 11:22:59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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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2020年度气象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统一组织2020年气象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深圳市气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和评审暂行办法》,我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气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执行《广东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印发<广东省气象部门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广东省气象部门气象专业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附件1)。其中学历、资历条件如下(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20200615111808.png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6月22日前)

  各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请于6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审核意见、推荐意见和委托评审函(气象局系统外的单位需要提供)发送至邮箱szqxrenshi@weather.sz.gov.cn。


  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电子版材料包括:《评审表》,《简表》,《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个人技术工作总结》及证明类、论文类、科研课题类、业务项目类等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助理级、中级职称认定申报电子版材料包括:《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请同时准备纸质版材料,经审核、评审通过后装订成册提交。材料样表及具体要求见附件2-3。


  (二)资格审核及公示(6月29日前)

  局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在全局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单位推荐(7月7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由局办公室组织召开初评委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初评,并送初评结果至局党组会议审议。


  (四)材料报送(7月10日前)

  7月10日前,局办公室组织向广东省气象局统一报送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中级职称认定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印发《广东省气象部门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广东省气象部门气象专业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docx

  附件2.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提交材料.rar

  附件3.助理级、中级职称认定申报提交材料.rar

  深圳气象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