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深圳市气象局2019年公开选聘职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9-08-22 11:40:00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字体:
打印本页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

  (一)深圳市气象局气象预警预报处业务管理岗1名(专业技术七级)

  (二)深圳市气象局气象预警预报处首席预报岗1名(专业技术七级)

  (三)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气候业务主任1名(专业技术七级)

  (四)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气象业务主管1名(专业技术九级)

  二、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应聘。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以及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人员;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等,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word版、“本人承诺”一栏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pdf版;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szqxrenshi@weather.sz.gov.cn,报名邮件主题为“2019选聘+应聘人姓名”,《报名表》以“2019选聘+应聘人姓名”命名。

  4.咨询电话:(0755)82511569。办公时间: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审查结果将电话通知应聘人。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采取个人自述和考官提问方式进行。

  (四)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深圳市气象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拟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2.考察。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复核资格条件。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附件:

  1.深圳市气象局2019年公开选聘职员岗位设置表

  2.深圳市气象局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

深圳市气象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