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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颁布实施 台风暴雨高级别预警可停工

更新时间:2015-08-07 00:00:00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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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8月1日正式实施。在高级别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后,用人单位可推迟上班或停工。

  此前,在深圳,台风黄色、橙色、红色及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就是“停课令”。根据《规定》,针对台风黄色、橙色、红色及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在防御措施中,除了原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外,用人单位可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除必须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地点和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及滞留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保障。

  深圳之前也已经有灰霾预警信号,但并未进行等级划分。《规定》对灰霾预警信号进行细化,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种。在灰霾橙色预警发布后,中小学、幼教机构停止户外活动等,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深圳地质灾害发生频繁,已具备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号的能力,为此,《规定》新增了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内容,当黄色、橙色、红色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时,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加强地质灾害各项防御,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规定》还增加了图标的汉字和英文说明,信号图标更易懂,以便于市民识别。

  《规定》结合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新情况,在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上既贯彻上位法,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制定相应防御预案,组织实施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又充分采纳了省、市近年来出台的新措施,要求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预警信号及时采取行动防御气象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