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22-01-17 15:32:57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深圳市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等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气象体制机制、科技业务和服务创新,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围绕气象服务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实效。
(一)完善机制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重新制定《深圳市气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公开机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政策解读回应、规划计划、财务信息、数据发布、其他、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等8类29项内容,并按照规范要求在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在线对外公开。
(二)围绕气象服务,加强信息发布。2021年,深圳市气象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4条,政策法规7条,规划计划3条,统计数据2条,资金信息7条,工作动态94条,人事信息2条。门户网站2021年1-12月浏览量累计达13,345,387次,网站独立IP访问总量:3,665,962个。一是注重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重点解读好政策背景、政策依据、目标任务、惠民利民举措及新旧政策差异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内容,2021年共计发布政策法规文件7篇,解读文章9篇,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的解读率达100%,解读形式采取了图说、视频等多样化的形式。二是依托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2021年共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全网短信31次,共覆盖2.52亿人次,在5个重大天气过程应对中启动递进式滚动发布预警,最早提前近1.5小时通知到市民,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公众互动交流,2021年共计开展9次民意征集,3次在线直播访谈,召开了9场新闻发布会,得到各方面的好评,气象服务公众满意率持续九年全省第一。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一是根据国家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省、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要求,完善网站在线咨询等各个功能模块,覆盖实现一号登录全站提供服务。二是持续打造的“深圳天气”微博、微信、客户端(“两微一端”)和抖音气象新媒体服务平台获得极高的社会认可,服务人数众多,服务量巨大。截至2021年12月底“深圳天气”拥有新浪微博粉丝208.9万,微信公众号粉丝204.2万,全年共发布9301条微博,阅读总数超14亿次,转评赞总量185万,微信服务号发送图文71篇,总阅读量接近1000万次。“深圳天气”微信号覆盖多部门、多渠道、多平台,打通内容发布体系,与全市各大权威公众号建立信息发布联动机制,建设集约化气象产品业务流程,形成以深圳天气自媒体为基础,实现服务信息自己发、媒体同步转、部门协同发的高效工作机制,有效提高气象发布的覆盖率和信息触达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深圳市气象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在提高服务易用性实现一号登录服务,探索创新服务方式建设实景监测服务,挖掘文本资源大数据分析方面取得一定效果。但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网站部分信息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2022年,深圳市气象局将主要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内容规范性准确性审核排查,提高信息内容质量;二是加强创新服务内容探索。同时根据国家、省、市政府要求,切实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公开、信息查询和业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