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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09-05-18 09:22:00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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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2511671 )。

  一、概述

  2008年,深圳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深圳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在深圳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深圳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深圳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深圳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在深圳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了中国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含灾害预警信息、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等)、资金信息(含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等)、统计数据、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等。
    2008年,深圳市气象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84条,其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86次条,天气预报类信息3650条,重点提示信息共82条,工作动态信息120条,新增人事任免、机构职能、招标采购等信息14条。

  (二)公开形式

  1. 互联网。 2008年以来,深圳市气象局网站在首页增设了“政务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深圳市气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

  2. 新闻发布会。2008 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7 次,内容包括气象部门的重点工作、项目成果、科技进展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要天气气候事件,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

3.新闻媒体。发布新闻通稿31篇;电视电台媒体采访78次;接受记者采访66批,都市频道预报员直播连线386次(其中增播70次)。

  4. 其它公开方式。利用“世界气象日”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文件、报纸及信息刊物,开展公交电视、电子显示屏、广播等气象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08 年5月1日以来,深圳市气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深圳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深圳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深圳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栏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2009年,深圳市气象局将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按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施指引的要求,进一步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