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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关于征求《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规范》意见的结果反馈

更新时间:2019-07-03 17:21:00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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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规范》标准,属于2016年深圳市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编制范围(立项批准:深市监[2016]43号 第148项),后因计划调整审批延迟,2019年5月再次列入计划范围,项目具体由深圳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编制《港口行业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规范》标准,将通过规范灾害气象服务、逐级启动抗灾预案、预警信号与抗灾预案的应用等各个方面,对赢得宝贵的防灾时间,以及取得最好的防灾效果,人员物力的有效组织和取得的最佳经济效益,保障船舶通航及港口设施和作业的安全,以及避免或减缓气象灾害对人员造成的严重安全隐患,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现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编制了《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9年6月21日之前通过本文下的意见建议栏填反馈至我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条有效意见,详细意见建议及采纳答复情况如下:

  建议1:该标准对企业防御气象灾害各方面均有涉及,也很实用,建议尽快发布实施。

  建议时间:2019-06-19 14:12:06

  答复:您好,采纳,将抓紧走完流程,报批,争取尽快获批。

  答复时间:2019-6-20 16:51:56

  建议2:由于企业对气象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在灾害识别和防御措施上有时缺乏针对性,建议针对各行业不同情况,及时对企业的防灾进行指导和科普。

  建议时间:2019-06-20 14:21:35

  答复:您好,采纳,所提防御措施的针对性问题在标准中有涉及到,有关指导和科普将在工作中结合公众的意见并适时将建议反映到相关处室。

  答复时间:2019-06-20 17:20:28

  建议3:预警区域能否网格化,特别是大风及能见度不良预警。

  建议时间:2019-06-20 17:21:16

  答复:您好,感谢您的宝贵意见,采纳,在气象服务中已逐步向精细化发展,并侧重大风和能见度对一些行业的影响,本标准考虑到普适性不再单独列出。

  答复时间:2019-06-20 17:56:32

  感谢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气象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