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24-深圳市气象局(台)

《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组织承办部门: 深圳市气象局

项目简介

PROJECT DRIEF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强化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职责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落实,避免、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深圳市气象局编制了《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气象安全管理能力。

公众参与方式

WAYS OF PUDLIC PARTICIPATION

问卷调查

联系方式

CONTACT INFORMATION
联系电话 82511619
组织承办部门 深圳市气象局
电子邮箱 fanjingjing@weather.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