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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快推进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的意见》解读

更新时间:2024-02-11 09:01:08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近日,中国气象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推进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背景依据)

  一是依法履职要求。防雷安全监管是《气象法》赋予气象部门的重要行政管理职能,《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要求要加强防雷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有高水平安全保障,数字化监管是气象部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是现实监管需要。目前,全国防雷安全重点单位13万余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1700余家,全国气象部门专职执法人员仅有671人,基层监管力量满足不了监管要求,存在监管力量不够、能力不足、监管手段单一、各地监管平台重复开发,以及工作中多平台重复录入、增加基层负担等现象。破解这些问题,急需推动智慧、高效的数字化监管。

  三是顺应数字转型趋势。2022年6月2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全面部署数字政府建设。各级政府“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创新实践不断涌现,数据共享融合深入推进,为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大趋势,推进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恰逢其时。

  四是具备实践基础。近年来,中国气象局大力加强防雷安全监管,积极探索运用数字技术进行安全监管的路径和措施,浙江、广东、河北等省(区、市)气象局均进行了积极探索。浙江省气象局在防雷安全数字化监管方面进行了生动实践,融入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与多部门开展全流程数据对接,构建数字化监管场景。实现了跨部门数据对接、跨平台系统打通、跨层级数据归集,数据整体协同。建立了数字化档案,全面摸清了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检测机构的底数,建立了从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的全周期数字化档案,实现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一企一档”全覆盖。构建了面向防雷重点单位等不同对象的监管场景,实施赋码管理,可以有效减少检测资质挂靠、借用以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情况。真正做到让数据跑起来,把人解决出来,将责任落实、落细、落到具体的点上。最终实现让企业感到无事不扰,但监管又无处不在。

  二、数字化改革要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数字化改革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以破解安全监管难题、堵点为着力点,以数字化改革助力管理效能提升。二是坚持数据赋能强化多元数据汇聚融合和开发利用,提升安全监管部门在风险感知、科学决策和行政执法等方面能力。三是坚持整体协同强化统筹集约,加强系统集成,推进平台对接,提升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协同监管能力。四是坚持依法监管,将数字化监管纳入法治框架,推动安全监管法治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促进监管模式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

  三、数字化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目标任务)

  数字化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迭代升级监管系统,构建数字化监管场景,再造监管流程,促进多源数据融合,真正让数据贯穿防雷安全活动全过程、全生命周期。通过数字化改革,提升监管部门风险感知、科学监管的能力,实现高效、精准、智能的监管目标。具体包括:一是统筹建设全国一体化数字监管平台。在试点的基础上,将试点省数字监管平台与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整合成全国一体化数字监管平台。一方面提升平台的智能化水平,使平台更加贴近现实监管场景;另一方面减少重复开发带来的浪费和管理负担。全国一体化数字监管平台投入使用后,全国气象部门不再进行重复开发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各省(区、市)气象局要推进数字监管平台与地方相关平台的对接(如: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和清单,明确共享范围、流程、渠道和方式。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一平台录入、多平台互通共享。只有数据流动起来,才能真正实现数字化监管。三是建立健全监管数据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基础、过程信息数据库,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数字监管大数据体系。创建全国统一的监管数字码,构建数字化档案。四是切实加强监管数据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数据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包含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使用、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的数据质量管理流程。明确监管各主体的信息权限和相应责任,建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个人信息等数据信息保护制度,确保信息安全。五是大力推动监管数据开发利用。加强防雷安全活动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数据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强化安全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探索行政处罚裁量自动化精准匹配,降低非理性、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等因素的干扰。拓展应用场景,运用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

  四、如何开展数字化监管?(主要内容)

  充分运用系统平台、手机客户端、身份码以及信息技术工具、物联网等手段,开展防雷安全活动溯源管理、风险隐患监测预警与精准推送、信用信息在线评价使用以及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具体监管模式包括:一是强化溯源管理。建立健全防雷安全活动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全要素溯源管理体系,依托数字化监管平台和监管数字码,综合运用扫码、人脸或指纹识别、北斗卫星或GPS定位、物联上传等手段,实现对重点单位防雷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防雷装置检测及执法检查等活动全过程记录。二是强化风险治理。加强重点单位安全风险码管理,强化风险研判、隐患分级分类监测预警和精准推送。重点单位根据推送信息及时落实整改要求,监管单位根据推送信息实施差异化监管、督促整改。加强检测报告线上异常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虚假检测。设计隐患“查、整、消”闭环处置应用场景,实现安全隐患智能识别报警,实时动态跟踪隐患治理情况。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闭环体系。建立信用评价模型,对资质单位进行在线信用评价。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根据资质单位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四是强化监管协同。建立线上线下协同的动态监管机制。对多次出现风险隐患的单位,实施线下重点执法检查;对共性的风险隐患,实施线下专项执法检查。建立落实主体责任排名指标体系,对多次排名靠后的单位,采取提醒、约谈方式,督促整改。依据信用等级、历史检查结果等分类分级实施线上线下监管,对信用好、历史检查不存在问题的实施“码上检查”和互联网远程检查;对信用差,历史检查存在问题的实施现场重点检查。

  五、如何保障数字化改革任务落实?

  主要从制度与标准建设、各部门各单位协同、试点示范与考核评估几个方面,保障数字化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具体包括:一是要完善配套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时修订《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制定运用新技术进行安全监管的制度规则,健全监管数据治理、场景应用、隐私保护、数字档案、平台运行管理等制度。二是要健全标准规范。强化数字化监管标准设计和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数据融合、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监管场景应用、隐患监测预警等标准制定。强化标准的制度属性,加大数字化监管相关标准推广执行力度,以标准化促进数字监管规范化。三是加强统筹管理。明确各相关职能司的职责,要求各省(区、市)气象局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系统对接、平台运行、创新应用、宣传推广、制度与机制建设等工作。四是加强试点示范。鼓励基层探索创新,重点聚焦行业数据融合、数据开发利用、监管制度设计、线上线下协同等方向,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数字化监管经验与做法。五是加强考核评估。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化监管纳入目标管理、气象高质量发展、改革与气象法治建设考核,重点考核平台运行、数据共享、应用成效、配套制度机制建设等情况。加强系统应用评估,分析应用堵点和典型案例,持续优化系统性能和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