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失信行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2021-深圳市气象局(台)

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失信行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组织承办部门: 深圳市气象局

项目简介

PROJECT DRIEF

为促进我市防雷检测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强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约束,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97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办法。

决策公告

DECISION ANNOUNCEMENT
深圳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失信行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促进防雷检测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强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约束,提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气象局制定了《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失信行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市司法局审查,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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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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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755-8251687
组织承办部门 深圳市气象局
电子邮箱 fanjingjing@weather.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