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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深圳市气象局采购意向公开表(三)

更新时间:2023-02-27 15:31:05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气象局

部门名称

序号

预计采购时间

精确到月

采购需求概况

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期限(包括是否“招一管三”等信息)、绩效目标等具体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精确到万元

备注

(长期货物、服务类项目可能延续上年合同的应备注“本项目可能延续上年合同”)

预留中小企业情况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23

2023年6月

项目名称: 民生气象服务产品设计与实现

项目目标及主要功能:研发覆盖老百姓衣、食、住、行、游、学、康等多元化需求的民生气象服务产品,大力增加气象服务产品供给,并深度融入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

1、健康出行服务产品:定点5km范围闪电提醒;雷达监测外推定点降雨实况和3小时内逐时降雨预报;深圳机场航空出行风险提醒;城市公园活动气象条件;日出日落观赏气象预报;户外防雨带伞提醒。

2、“黄金内湾”山海连城旅游气象服务产品: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三大都市圈内旅游气象条件预报服务、湾区之光服务

采购标数量:1项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

绩效目标:1、丰富健康出行服务产品,提升我局公众服务能力

3、通过“黄金内湾”山海连城旅游和湾区之光服务提升我局大湾区气象服务能力

118万


是否预留中小企业:否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24

2023年4月

项目名称: 防灾减灾气象天文科普电视节目

项目目标及主要功能:1.节目制作:节目采编制作播出,人员、演播室、设备等;2.仿真级虚拟演播室设计、特效场景制作:虚拟演播室设计制作、场景特效策划制作、抠像、录制、渲染等;3.视频制作及新媒体宣推:视频策划制作、VI设计、包装制作、新媒体直播及宣推;4.聘请专家团策划、专业撰稿审核、专业翻译、优质节目提质增效;5.线下配套宣传活动。

采购标数量: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绩效目标:

项目将重点围绕气象天文科普,城市防灾减灾救灾,增加党务政务公众服务宣传,充分发挥气象和广电优势资源,通过电视、新媒体、活动、产业开发等多形式多渠道多平台,助力防灾减灾工作“提质增效”。

500万


是否预留中小企业:是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25

2023年4月

项目名称: 防灾减灾气象天文全媒体宣传服务

项目目标及主要功能:1.两次及以上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和实施;2.短视频、长图等文案创意策划20次以上;3.3次及以上重大过程和重大服务的宣传策划实施;4.3次及以上在线访谈的策划和实施;5.在中国气象报、中国气象局网站、深圳特区报、读特、学习强国、人民网刊发20次及以上深度推文及5次以上版面宣传。

采购标数量: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10日。

绩效目标:

1.规划年度政务重点宣传内容,通过深圳特区报报纸、读特客户端权威渠道,联合深圳天气自媒体矩阵,加强与学习强国等央媒、省媒平台联动传播让公众知晓气象部门的各项工作,推动各级领导、各区各部门更加重视气象天文工作,树立有价值、负责任、受尊重的气象工作形象;2.发挥全媒体宣传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对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策划系列报道,包括科研攻关、防灾减灾、民生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产业培育等,在上级和同业中树立气象部门良好形象。

250万


是否预留中小企业:是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26

2023年3月

项目名称:重大灾害天气整点播报服务项目

项目目标及主要功能:根据市政府指示精神,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针对2023年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风等为主的灾害天气过程,利用深圳电视台的权威性和广泛传播优势,开展重大灾害天气的整点播报工作,建立连续整点权威滚动播报机制,及时、密集发布深圳市重大灾害事件预警、防御指引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紧急动员和防御部署等综合信息,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全体市民,协助基层组织群众进行灾害性天气的防御。根据重大灾害不同级别的预判机制建立视频直播连线播报。重大灾害天气整点播报响应联动级别共分三级。

(1)常规整点播报:在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暴雨橙色预警、冰雹橙色预警、强季风橙色预警、寒冷橙色和红色预警,由深圳市气象部门对遭受灾害天气时可能影响的程度进行预判启动整点播报,广电集团融媒体中心在常规直播节目中增加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的连线直播;

(2)应急整点播报:在市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暴雨红色预警、冰雹红色预警、强季风红色预警;市三防指挥部启动防汛、防风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市其他自然灾害应急主管部门启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由深圳市气象台对遭受灾害天气时可能影响的程度进行预判启动应急整点播报,广电集团融媒体中心中断常规节目整点播出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的直播;

(3)特别不间断大直播:在市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市三防指挥部启动防汛、防风一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市其他自然灾害应急主管部门启动全市一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由深圳市气象台对遭受灾害天气时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进行预判,广电集团融媒体中心中断频道常规节目播出,24小时播出台风暴雨直播。

以上情形预警响应取消后视灾害情况权威播报终止。

采购标数量:1项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建立常态化节目及连续整点权威滚动播报机制,启动灾害天气整点播报服务8次或以上,第一时间发布深圳市重大灾害天气预警信息、防御指引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紧急动员和防御布置。通过政府与媒体的联动合作与权威发布,有效构建科学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市民自然灾害防御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360万元


是否预留中小企业:否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27

2023年6月

项目名称:气象影视节目制作播出服务

项目目标及主要功能:

1.电视节目播报及制作服务

(1)都市频道《第一现场》的天气预报节目播报制作;

(2)移动频道《全景大交通》的天气预报节目播报制作;

(3)都市频道《法观天下》、《直播深圳》;公共频道《18点新闻》等栏目的天气预报节目播报制作。

2.重大灾害天气应急服务

在深圳市气象局发布了四级或以上响应时,按照气象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岗位进行工作。

3.电台连线服务

除节假日外,每日连线5档电台天气预报科普节目,为深圳市民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通过广播节目收听天气预报权威解读。

4.新媒体短视频创作

协助气象局开展官方新媒体矩阵视频内容制作发布,运用虚拟、图文、互动等形式制作短视频,把天气热点、气象信息、科普知识、灾害防御指引等传达给观众,为市民出行和生活提供参考。

5.官方新媒体直播

合同期内深圳天气媒体直播工作,特别是在灾害天气过程以及重要服务保障过程推出网络直播服务。

6.气象专题片拍摄制作

针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增多,暴雨、台风等各种自然灾害频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巨大,人们对灾害和环境问题更加关注。根据需要策划与制作相关气象预警信号防御指引宣传片进行宣传,提高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协助气象局完成包含70周年宣传片、全国气象短视频大赛、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宣传片等4部宣传片的拍摄和制作。

7.会议活动摄影摄像

对局各处室及相关单位各大重要活动、接待进行照片以及视频的拍摄和收集工作。

8.演播室科普讲解

十一楼演播室是气象局重要科普场地,广受参观者的欢迎,配合局里进行十一楼演播室的参观讲解。

9.节目包装改版升级设计制作

围绕新演播室的设计方案以及栏目改版需求,现对内容制作、应用及表现形式进行全新的一个包装方案。

全新虚拟演播室主题模板设计1套,包括虚拟演播室场景风格设计;虚实结合演播室设计、虚拟气象模板设计(搭建三维模型、制作沙盘演义模板、模拟气象动画模板;二十四节气以及相关节假日气象模板。

10.影视设备巡检服务

对影视演播大厅以及影视机房提供定期巡检服务,包括现有业务中运行的全媒体气象服务业务各项设备和系统的自然损坏、元器件、管路、线路等的维修保养或更换、演播室灯光系统调试、维保或更换。以上包含消耗耗材和零星配件、软件升级、临时替换的设备、乙方人力成本、交通费用等。

建立完整的技术维护档案,将每次技术维护的日期、维护内容、故障原因、解决措施、维护人员、处理结果等详细记录并归纳入库并形成完整的维护档案库。提供ADOBE系列正版软件使用序列号,保障相关软件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配备网络直播设备相关设备,满足剪辑、控制台、拍摄、存储等功能。

11、配合完成相关影视业务竞赛、气象科普讲解大赛等工作。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绩效目标:发挥主流媒体渠道的宣传作用,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及气象科普知识,通过政府与媒体的频繁在气象领域联动合作,提高气象影视节目的制作水平和播出效率。制作防灾减灾气象影视信息并播出,完成天气预报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不少于700期,制作新媒体短视频150期,提升灾害天气过程中(如台风、暴雨、寒潮、强对流等)政府、社会、市民的防御能力,满足市民对于主流媒体渠道获取天气信息的需求。

290万


是否预留中小企业:是

  注:1.本表只反映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2020年7月1日以后按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不包括以电商采购、预选采购、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等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等。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长期货物、服务类项目可能延续上年合同的,应在备注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