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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2012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更新时间:2013-11-08 00:00:00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气象局(台)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3个,包括:本单位机关及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2个下属单位。

  深圳市气象局(台)的工作特点是线长(常年保持与中央台、华南区域中心台和省台会商)点多(6大探测基地分散全市各区)面广(服务对象涵盖全市市区两级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市民)。

  二、2012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2年,深圳市气象局(台)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191.15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7.28万元,占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39万元,占15.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4.48万元,占65.12%。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2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2个下属单位出国团(境)组6个、16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局机关2012年出国组团1个,5人次,支出22.45万元,赴美国奥克拉荷马大学风暴分析与预报中心、加拿大气象局风暴研究中心商谈签署长期合作协议;出境组团1个,2人次,支出1.91万元,参加香港天文台为期12天的数值预报业务培训。

  观象台2012年出国团组2个、共计4人次,支出7.69万元,其中参加第八届国际城市气候研讨会1人次,参加美国国家大气研究中心组织的关于数据同化系统的技术培训 3人次;观象台2012年出境团组1个,共计1人次,支出0.23万元,主要参加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组织的《关于组织公营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专题赴港对口考察交流》。

  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2012年出国(境)团组2个、四人次,共支出5.00万元。其中:出国组团1个,1人次,支出4.53万元,赴美国奥克拉荷马大学风暴分析与预报中心、加拿大气象局风暴研究中心商谈签署长期合作协议;出境组团1个,3人次,支出0.47万元,赴香港理工大学雷电实验室进行深圳雷电防御基地建设的技术调研交流。

  以上出国(境)团组均严格按照外事审批规定程序审批。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29.39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公务接待支出29.39万元。局机关公务接待支出9.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春运气象跨部门会商,汛期、强对流灾害性天气联防专家交流,台风“杜苏芮”和“韦森特”防御会商,日常数值预报及精细化预报技术开发专家交流,在接待全国各地气象专家来深圳交流方面产生一定的公务接待费用;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公务接待支出12.48万元,主要承担接待了全国气候业务、天文业务、气象探测技术业务的专家以及技术人员学术交流等任务,承担接待气象装备保障技术人员来深维修等任务,以及承担接待全国气象兄弟部门来深交流调研等任务;市气象服务中心公务接待支出7.24万元,主要用于专业气象及信息服务交流,气象播报影视制作,港口、码头、地铁专业气象服务,重点场所防雷检测评审验收等业务联系业务接待支出。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4.4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2012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4.4万元,其中新车购置费17.1万元(经市小汽车编制办审批,新增加气象探测设施巡检车1辆),车辆运行费107.38万元。车辆运行费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单位30辆公务及业务车辆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其中执法车4辆;生产用车22辆,包括气象探测设施巡检车5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车2辆、气象服务生产用车6辆、气象应急移动作业车7辆、中巴车2辆;一般公务车4辆)。包括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气象探测设施、通讯设施巡检维护,人工影响天气业务、防雷与气球行政执法、全市防雷业务安全检查、气象专业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深圳市气象局(台)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57.81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减少33.34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35.41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87万元。主要计划用于以下工作:

  为深入推进精细化数值预报产品应用,进一步提升大城市精细化服务水平,赴奥地利、德国气象局签署气象科技合作协议;赴香港天文台数值预报、网络业务交流与培训;赴德国参加细颗粒物监测技术和气溶胶成分监测分析培训等。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3.51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5.88万元,压缩20%。计划用于汛期、强对流灾害性天气联防,台风防御会商、华南地区技术交流,人工影响天气专家交流、中尺度数值预报模式研发、大城市精细化预报服务专家交流,全国气候业务、天文业务、气象探测技术业务的专家以及技术人员学术交流,专业气象及信息服务交流,港口、码头、地铁专业气象服务,重点场所防雷检测评审验收等业务联系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8.89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25.59万元。重点用于日常全市范围内的气象探测设施、通讯设施巡检维护,人工影响天气业务、防雷与气球行政执法、全市防雷业务安全检查、气象专业服务;建设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平台,进一步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建立气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平台,提高各类建(构)筑物、设施、场所防雷安全达标的覆盖面,加大对非法施放气球的管控力度等。

  附表:

  2012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3年预算情况表

  2012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1.15

  37.28

  29.39

  124.48

  157.81

  35.41

  23.51

  98.89

 

  注: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