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度气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和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7-19 09:32:41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根据有关要求,深圳市气象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气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执行《广东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印发<广东省气象部门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广东省气象部门气象专业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附件1)。其中学历、资历条件如下(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符合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使用气象人才评价申报评审系统申报,并按要求填写提供有关材料;符合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提供有关材料。上述材料请于7月21日前提交。请外单位申报人员同步向深圳市减灾学会或深圳市防雷协会报备。
(二)所在单位审核。中、高级职称材料将由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在申报系统下载后统一转发各单位。所在单位严格按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人员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并出具审核及推荐意见。外单位委托气象部门评审职称,须按有关规定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所属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且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于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委托评审函、审核及推荐意见提交至深圳市减灾学会或深圳市防雷协会复审,学会复审后出具复审函,请于7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liyuan@weather.sz.gov.cn)。本单位各部门请于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审核及推荐意见提交至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上报。
(四)单位推荐。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组织开展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答辩的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初评。
(五)公示。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将推荐人选的《评审表》《评审简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主要成果材料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统一报送。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组织向广东省气象局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中、高级职称申报使用气象人才评价申报评审系统,并按要求填写提供有关材料。
(二)初级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1.电子版材料
(1)《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附件4)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纸质材料
(1)《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2份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工作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1份
(5)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四、其他事宜
(一)岗位方向的选择。气象系列职称评审原则上不分专业类别。为了方便评审,申报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适当的岗位方向。岗位方向分为天气预报、气候与气候变化、气象服务与应用气象、综合气象观测、气象信息技术、雷电防御等。
(二)申报人需严格按照说明填写表格。对已通过但事后查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撤销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政策参考文件
2.人才评审系统填报说明
3.申报推荐材料说明
4.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
深圳气象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联系人:李媛,电话:8251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