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气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场所防御雷电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23 09:24:49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各有关单位:
汛期即将到来,我市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灾害性天气多发,雷电活动频繁,具有雷暴日多、密度高、雷电流强度大等特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筑牢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安全生产防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雷电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雷击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防雷安全责任人和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人为具体责任人的防雷安全责任机制,设置专(兼)职防雷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日常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二、切实抓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及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灾害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防风、防涝、防雷等工程设施建设,建立有效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机制,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生效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岗位职责,根据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好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及灾情上报等工作。
三、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类型,建立防雷巡查治理体系,健全隐患治理台账。要摸清本单位灾害风险点与危险源的具体位置,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隐患台账和气象灾害防御档案,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科学研判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季度通过“气象综合防灾减灾和安全监管服务平台”报送气象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对敷衍应付、不如实记录报送相关信息、不落实隐患消缺、超期整改或者拒不整改的单位,将纳入重点执法检查范围,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四、严格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委托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部门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测,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石化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发现雷电防护装置存在隐患时,应及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防雷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服务质量,对其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负责。
特此通知。
深圳市气象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