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气象局行政检查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2-20 17:52:31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深气办字〔2022〕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优化气象行政检查,推进分类分级信用监管,逐步实现联合惩戒,进一步细化推进安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工措施,根据《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失信行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市气象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用)》,现就有关加强气象行政检查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应用工作,制定了《深圳市气象局行政检查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用)》,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气象局行政检查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用)》
(联系人:李俊山,电话:82511600)
深圳市气象局办公室
2022年 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