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气象局关于征求《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更新时间:2018-08-23 10:24:00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的有关规定,为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8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气象路深圳市气象局302室收,联系电话:82511625(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hujuan@szmb.gov.cn
附件:
1.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气象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