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失信行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2021-深圳市气象局(台)

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失信行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组织承办部门: 深圳市气象局

项目简介

PROJECT DRIEF

为促进我市防雷检测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强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约束,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97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办法。

时间安排

TIME ARRANGEMENT
2021年4月2日决策起草,并发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征求意见;<br/>2021年4月9日,向市司法局报送风险评估备案;<br/>2021年4月17日,函请市司法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征求公众意见,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br/>2021年4月20日,发函向市相关主管部门、省局法规处、省局防雷中心、市防雷协会及辖区内各防雷检测单位征求意见;<br/>2021年7月22日,召开专家评审会;<br/>2021年10月8日,再次向市有关单位征求意见;<br/>2021年10月25日,向省防雷减灾管理中心征求意见;<br/>2021年10月25日,上报局长办公会审定;<br/>2021年11月9日,报市司法局审查;<br/>2021年12月20日,送市政府公报编辑室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br/>2021年12月20日,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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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公告

DECISION ANNOUNCEMENT
深圳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失信行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促进防雷检测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强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约束,提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气象局制定了《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失信行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市司法局审查,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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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方式

WAYS OF PUDLIC PARTICIPATION

问卷调查

联系方式

CONTACT INFORMATION
联系电话 0755-8251687
组织承办部门 深圳市气象局
电子邮箱 fanjingjing@weather.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