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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台)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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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1-03-31
名称: 深圳市气象局全力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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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全力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发布日期:2011-03-3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气象防灾减灾保大运的要求,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今年汛期来临之际,深圳市气象局积极采取措施,细化和完善工作机制,将防灾服务落到实处。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带来的部门调整和防灾责任人员变动情况,主动向市属各部门、各区(包括光明、坪山新区)发函收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报人员变动信息,确保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准确、及时发送到防灾责任人手中,有效实施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部门联动、社会响应防灾减灾机制。同时,突出防灾工作重点,加大基层工作力度,协调各区明确区级和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系人,建立畅通的防灾联系沟通渠道,在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方面加强互动,全面强化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目前,汛期防灾服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深圳市气象局将以 “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有效气象服务保障“平安大运”和“平安深圳”。

(深圳市气象局 罗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