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深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市气象局局长王延青做客深圳特区报“民生面对面”栏目,与网民互动,畅谈气象灾害防御和防雷安全等问题。
图为:王延青局长做客“民生面对面” 刘洪涛摄影
深圳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处低纬,濒临南海,太阳辐射强,局地对流强烈,地形复杂,雷电活动十分频繁。据统计资料显示,深圳年均雷暴日69天,高出全国平均雷暴日(34天)一倍多,最大年达104天(2014年)。雷电密度分布不均匀,呈现“西部多、东部少”特征。近年来,随着电磁环境的改变,深圳市雷暴天气呈现出发生早、结束晚、强度大、次数频繁等特点,据气候资料统计,2011-2015年全市雷暴日分别为54、69、73、104、92天,出现明显增多趋势。截至6月14日,今年的雷暴天数达47天,比去年同期33天多出14天。
雷电灾害是深圳市最主要的三大气象灾害风险之一,《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将雷电致灾列为高等级风险。雷电灾害主要集中在4-9月,其中5-8月为雷电灾害高峰期。据统计,近10年(2006-2015)深圳市气象部门共收到雷电灾害报告232宗。雷灾损失主要包括人员伤亡事故、电子电器受损、火灾爆炸、建筑物受损、供电故障等5个方面,电子电器受损占总数的75%,建筑物受损占总数的10.8%,人员伤亡事故占5%。
近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工作,今年确立为“城市管理治理年”,重点加强城市安全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其中就包括防雷安全。深圳市气象局在做好雷电的监测和预警预报、雷电灾害风险区划等工作的基础上,还加强防雷安全的监督检查,将生产和经营危险化学品取证企业408家(包含1家民爆企业)、燃气站点294个,共计702个企业责任主体纳入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今年6月至8月,深圳市气象局将与市安监局、市经贸信息委对全市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280个雷电防御重点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暨防雷安全生产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王延青局长在节目的结束时强调,“我们在加强监管、检查的同时,也呼吁各个责任主体高度重视防雷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等,要将防雷安全隐患排查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做到防患于未然。”(刘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