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气象局(台)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4557532282/2025-0007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气象局(台) 成文日期: 2025-05-21
名称: 申请涉外气象活动备案的登记依据是什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申请涉外气象活动备案的登记依据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5-05-21  浏览次数:-

  1.《<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2022年6月15日中国气象局 国家安全部 国家保密局第40号令公布 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和第九条。2.《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2017年5月1日中国气象局令第34号发布)第十九条: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辖的其他海域单独或者合作从事气象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2013年6月1日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发布)第六条: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