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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解读

更新时间:2018-12-11 17:54:00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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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内容:

 

  一、《细则》修订原因

  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气象探测空间被快速扩张的城市建设不断挤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形势日益严峻。气象探测环境的破坏导致探测资料缺乏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较性。在城市发展中如何更好地保护气象探测环境成为城市建设的新课题。

  自2009年-2015年国家、广东省先后颁发了各类关于探测环境保护的条例、意见和标准。鉴于深圳的《关于加强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通知》已发布实施十余年,而且近几年我市有新建的重要气象设施及其探测环境纳入城市规划系统进行保护,因此,为满足国家的最新要求,有必要对我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综合考虑深圳城市发展以及城市气候观测的需要,今年新制定了《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主要对深圳国家基本气象站、深圳雷达塔、石岩气象观测场、西涌海洋气象观测场、深圳气象梯度观测塔和深圳天气雷达站等六大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进行重点保护。

  二、《细则》修订的背景

  深圳作为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经济发达且人口稠密,为更好地服务城市安全和发展,经过多年努力,深圳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与深圳超大城市地位相匹配的综合气象探测体系。

  2007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通知》(气发〔2004〕247号)精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通知》(深府办〔2007〕183号)(以下简称《通知》)。

  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8号),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以下简称《条例》)

  2015年,深圳市气象局制定并发布了《深圳市气象局关于发布对无法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出具意见办理流程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与市规划国土委建立了重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评估工作机制。

  三、《细则》主要修订内容

  《细则》在原《通知》的基础上,结合了《通知》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主要修订部分为:

  1、根据最新的文件要求,修订了深圳国家基本气象站、石岩气象观测场、西涌海洋气象观测场和深圳天气雷达站具体的保护要求;

  2、新增深圳雷达塔、深圳气象梯度观测塔的保护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取消了对原《通知》中20个区域气象观测站的保护;

  4、将《通知》内容融入该《细则》中,形成一份集保护要求、评估流程等内容于一体的实施细则。

  四、其他内容解读

  1、《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8号)、《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天气雷达站》(GB31223-2014)等。

  2、深圳市是否有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权限?

  深圳市是没有这个权限的:根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管理工作。2018年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8]135号)也明确该事项审批实施层级为省里,深圳市是没有这个权限的。

  3、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必要性?

  气象事业是科技性、基础性的社会公益事业,对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前瞻性作用。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是整个气象工作的前提。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气象探测空间被快速扩张的城市建设不断挤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形势日益严峻。气象探测环境的破坏导致探测资料缺乏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较性,台站搬迁会中断了气象探测资料的连续性,不同程度地对气象事业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因此,有必要对气象探测环境进行保护。

  4、《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征求意见稿)的保护标准与《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有什么不同?

  国务院的文件是上位法,《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标准与国家及省的探测环境保护相关文件一致,是根据深圳市实际情况,结合我市重要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制定本细则。根据文件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和探测环境制定的细则,更有针对性,把上级的文件在深圳落地。增加了评估的流程,根据深圳的实际情况,怎么样和规土委、环保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结合。

  5、建设单位如何知道是否知道对气象探测环境造成影响?

  深圳市气象局已将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分类保护信息、新建气象设施及其探测环境保护控制范围和保护标准报送市规划国土委备案,市规划国土委已将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要求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中进行控制和保护。建设单位向市规划国土委正式报审前,根据市规划国土委的初步核查意见,咨询市国家气候观象台相关技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