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2021—2022 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4-14 17:24:30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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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54号令)的规定和深圳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实际,经专家组评审,现将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2021—2022年)予以公布。请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真履行防御职责,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2021—2022年)
市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