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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行政处罚的标准?

更新时间:2014-10-16 00:00:00 来源: 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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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类型   行政执法类
 问题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行政处罚的标准?
 答复

  (一)属上述第五项行政处罚事由第一小项所列处罚范围的:

  (1)经教育,能认识到错误,立即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且未造成损害的,免于处罚。

  (2)经教育,未立即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并在限期内改正,且未造成损害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且未造成损害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①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②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

  ③属于再犯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①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

  ②造成后果的;

  ③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

  (5)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属上述第五项行政处罚事由第二小项所列处罚范围的:

  (1)经教育,能认识到错误,立即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且对气象探测环境未造成破坏的,免于处罚。

  (2)经教育,未立即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并在限期内改正,且对气象探测环境未造成破坏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3)有以下情形之一,且对气象探测环境未造成破坏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①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②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

  ③属于再犯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①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

  ②对气象探测环境造成破坏的;

  ③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

 

  (5)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