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找气象局网上办事窗口,找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事项,可以看到办事指南上有明确的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含有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附属工程;
3.设计单位具备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资质;
4.设计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及其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5.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7.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市气象主管机构委托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审查并合格。
我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许可事项由原来的承诺3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优化为1个工作日内“即来即办”,并且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依托大数据和电子证照信息技术平台,极大限度地精简了办理材料,由原来的7项材料删减至3项材料,减少申请人提交材料环节,极大方便了广大市民和企业。